本报讯东北师范大学在进行内部管理改革中,实行“重心下移”,近日决定在院(系)成立以学科带头人为主组成的教授委员会,以便更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校改革、建设与发展中的主体作用。目前,学校已在各院(系)聘任97名教授为教授委员会成员。
该校规定,教授委员会是研究和决定院(系)改革、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,具体有以下职责;一是决定院(系)发展规划;二是决定院(系)的教学、科研组织形式;三是决定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;负责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;四是确定院(系)自主支配经费的使用原则;五是讨论院长(系主任)认为有必要提交决定的其他事项,试行重大事项教授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院长(系主任)负责制。
校党委书记盛连喜对记者说:我们成立教授委员会是一个新的尝试,就是要把相当一部分决策权下放给以学科带头人为主组成的院(系)教授委员会,适应“简政放权”的需要,推动学校全面改革和发展。